福建法治报联系方式
福建法治报概述
《福建法治报》是一份具有深厚历史和广泛影响力的法治类专业报纸,以下是该报的详细概述:
登报电话:400-960-1151
登报微信:A4009601151
一、基本信息
主管单位:福建日报社
主办单位:福建日报社
创刊时间:1979年11月18日(前身为《学法与守法》)
出版周期:周报
国内刊号:CN35-0071
邮发代号:33-12

二、历史沿革
初创阶段:1979年11月18日,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创办,名为《学法与守法》,是不定期出版的对开单面报纸。
更名与发展:
1982年5月10日,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批准,更名为《福建法制报》。
1983年1月10日,改为半月报,同年7月开始通过邮局公开发行。
此后,报纸不断扩版和改版,发行量逐年增加,成为福建省内重要的法治宣传阵地。
2006年,更名为《法制今报》。
2015年7月21日,正式更名为《福建法治报》,以凸显法治特色和地域特色。
三、报纸特色与版面设置
办报宗旨:围绕“走向民众,普及法制”的方针,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宣传党和国家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方针和政策。
版面设置:包括“综合新闻”、“地市综合”、“案件纪实”、“特别报道”、“普法之窗”等多个版面,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。
内容特色:以专业报独具的法治视野,展示法制神威,伸张正义,鞭挞丑恶,为福建省及整个海峡西岸经济区的“平安建设”和政法综治工作、维护法律公平公正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宣传报道。
四、社会影响与荣誉
发行量:据2020年9月《福建法治报》官网“海峡法治在线”显示,该报日发行量达10万余份。
荣誉表彰:2009年,法制今报社(即《福建法治报》前身)被中宣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评为“全国‘五五’普法中期先进单位”。
领导关怀:习近平总书记在担任福建省领导期间,曾对《福建法制报》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,并寄予厚望。
五、数字化转型与未来展望
数字化转型:随着媒体融合的发展,《福建法治报》也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和全媒体建设,形成了包括报纸、网站、客户端、社交媒体等在内的多元化传播矩阵。
未来展望:面对新的媒体环境和发展趋势,《福建法治报》将继续坚持正确的办报宗旨和舆论导向,不断创新报道内容和形式,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,为法治福建建设贡献更多力量。
福建法治报声明公告登报类型
福建法治报作为福建省内重要的法治类专业报纸,其声明公告登报类型广泛且多样,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证件遗失声明
个人证件:如身份证、学生证、驾驶证、护照等各类个人重要证件的遗失声明。
企业证件:包括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相关证件的遗失声明。
二、企业公告
注销公告:企业因解散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发布的公告。
减资公告:企业注册资本减少时发布的公告,旨在通知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。
清算公告: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发布的公告,说明清算的进展和结果。
合并公告:企业合并时发布的公告,说明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、合并方式和合并后的影响等。
分立公告:企业分立时发布的公告,类似合并公告,但内容聚焦于分立的具体情况。
三、法律声明
催款公告: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的催款通知,旨在督促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。
冒用声明:个人或企业声明其名称、商标、专利等被他人冒用或盗用的公告。
免责声明:企业或个人为避免承担不应有的责任而发布的声明。
四、行政公告
拆迁公告:政府或相关部门因城市建设需要发布的拆迁通知,告知拆迁范围、补偿标准等。
拍卖公告:司法机关或相关机构发布的拍卖通知,包括拍卖标的、拍卖时间地点等信息。
法院公告: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布的各类公告,如开庭公告、判决公告等。
五、其他公告
寻人寻物启事:个人或组织寻找失踪人员或物品的公告。
海事公告:与海上航行、安全等相关的公告。
招标公告:企业或政府部门发布的招标信息,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。
开业公告:企业新开业时发布的公告,宣布其经营范围、地址等信息。
破产公告: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宣布破产时发布的公告。
福州登报挂失可以选择的报纸:
福州市级报纸中,《福州日报》和《福州晚报》是两份具有重要影响力和广泛读者基础的报纸。以下是对这两份报纸的详细概述:
一、《福州日报》
1. 基本信息
主办单位:中共福州市委机关
创刊时间:1998年10月1日
出版周期:日报
国内刊号:CN35-0065
2. 报纸定位与职能
《福州日报》是中共福州市委的机关报,坚持党的基本理论、纲领、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以团结、稳定、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,突出权威性、指导性和榕城个性。
报纸广泛开展新闻改革创新活动,强调强时效性、大信息量、高信息值,不断提高新闻报道的吸引力和感染力。
立足福州,辐射全省,面向全国,放眼世界,坚持政治家办报、企业化管理、市场化经营、产业化运作。
3. 报纸内容与特色
报纸内容涵盖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等各个领域,注重热点引导、典型宣传、舆论监督。
每周出多个对开版,实行自办发行,广告收入逐年递增,发展态势良好。
报纸在新闻报道中展现出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社会责任感,多次获得省级和国家级新闻奖项。
二、《福州晚报》
1. 基本信息
主办单位:福州晚报社
创刊时间:1982年元旦
出版周期:日报
国内刊号:CN35-0007
邮发代号:33-8
2. 报纸定位与宗旨
《福州晚报》是福州市创刊最早、历史最为悠久、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综合性都市生活大报。
报纸注重以人为本、家为根、小社会、大文化的理念,努力在“贴近、增容、抢快、加重、搞活”上下功夫,进家庭、进生活、进百姓。
以贴近市民、关注生活焦点、服务百姓为宗旨,是福州市民了解本地新闻、生活资讯的重要渠道。
3. 报纸内容与特色
报纸设有多个版面和栏目,包括要闻、综合新闻、财经视窗、国际新闻、体育新闻、文化新闻等,内容丰富多样。
强调新闻的时效性和可读性,注重深度报道和独家新闻的挖掘。
报纸还设有多个周刊和特刊,如生活周刊、文化周刊、闽都楼市、车市纵横等,满足读者不同方面的需求。
《福州晚报》还积极拓展新媒体业务,推出手机报和海外版等,扩大传播范围和影响力。
综上所述,《福州日报》和《福州晚报》作为福州市级报纸的代表,各自具有独特的定位和特色,在新闻报道、舆论引导、服务市民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2、福建省级报纸:福建法治报、福建法治报、海峡都市报、海峡导报
在福建省级报纸中,《福建法治报》、《海峡都市报》和《海峡导报》是颇具影响力的几份报纸。以下是对这三份报纸的详细介绍:
一、《福建法治报》
1. 基本信息
主管单位:福建日报社
主办单位:福建日报社
创刊时间:1979年11月18日(前身为《学法与守法》)
出版周期:周报(注:具体出版频率可能有所调整,请以最新信息为准)
国内刊号:CN35-0071
邮发代号:33-12
2. 历史沿革
报纸前身为《学法与守法》,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创办于1979年。
经历多次更名,包括《福建法制报》、《法制今报》,最终于2015年7月21日更名为《福建法治报》。
3. 报纸定位与职能
致力于宣传党和国家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方针和政策。
以专业报独具的法治视野,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。
设有“综合新闻”、“地市综合”、“案件纪实”、“特别报道”、“普法之窗”等版面,普及法律知识,展示法制神威。
4. 社会影响
《福建法治报》在福建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多次获得荣誉和表彰,如被中宣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评为“全国‘五五’普法中期先进单位”。
二、《海峡都市报》
1. 基本信息
主办单位:福建日报社
创刊时间:1997年10月1日
出版周期:每日出版
2. 报纸定位与职能
是福建省第一张面向全省的综合性都市生活报。
坚持全心全意为市民服务的办报宗旨,做市民的忠实公仆,为政府分忧,替市民解难。
版面设有要闻版、福建新闻版、福州新闻版、福州社会版、闽南要闻版等多个版面,及时报道全省及国内外重大新闻。
3. 社会影响
《海峡都市报》已成为全省最有影响力的媒体之一。
发行量、零售量、自费订阅率、城区发行密度等指标均居前列。
多次获得荣誉和表彰,如被评为“影响中国十大都市报”、“中国最具价值品牌500强”等。
三、《海峡导报》
1. 基本信息
主管单位:福建日报报业集团
主办单位:福建日报报业集团
创刊时间:1999年3月9日
出版周期:周一至周六
2. 报纸定位与职能
是中国大陆唯一以台海新闻为特色的市民生活报。
立足厦门,辐射台湾,全方位、多角度地报道海峡两岸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方面的最新动态。
设有多个版面和栏目,如时政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等,满足读者多样化的阅读需求。
3. 社会影响
《海峡导报》在两岸新闻交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
多次报道两岸重大事件,为增进两岸相互了解、交流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在全国都市报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被评为全国都市报30强之一。
综上所述,《福建法治报》、《海峡都市报》和《海峡导报》作为福建省级报纸的代表,各自在法治宣传、都市生活报道和台海新闻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,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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